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扩建项目邻近营业线轨道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NTLGS2026-5
1. 采购条件
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扩建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复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发改审批函〔2025〕5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海南省财政补助资金,出资比例全资,采购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扩建项目邻近营业线轨道监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对既有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进行改扩建,扩建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扩充出站厅、换乘通道,预留与机场天桥换乘的通道和接驳条件等。相应增设电扶梯、无障碍电梯等。改造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客服信息、静态标识、通信等设备设施。
2.2工作内容:全面承担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扩建项目施工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邻近营业线轨道监测,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期间开展监测方案编制、监测点埋设、轨道水平位移监测、轨道垂直位移监测等轨道监测工作,最终形成正式监测报告。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自签署合同开始,至完成所有监测并形成正式监测报告之日止。
3.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仪器设备、资金方面满足要求。
(1)资质要求:磋商响应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监测。
(2)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2月-2026年2月)内完成过铁路工程或城际轨道交通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轨道监测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轨道监测工作的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轨道监测经历,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其他要求:具体监测项目如下:
| 环岛高铁美兰机场站扩建项目邻近营业线轨道监测数量汇总表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监测点埋设 |
点 |
176 |
5米一个断面,每个断面2个监测点,每股道共计22个断面44个监测点;4股道共计176个监测点。水平位移监测与垂直位移监测共桩。 |
| 2 |
水平位移监测(三等) |
点.次 |
31680 |
施工期间和竣工后每天监测1次,共计176*180=31680点.次 |
| 3 |
垂直位移监测(三等) |
点.次 |
31680 |
施工期间和竣工后每天监测1次,共计176*180=31680点.次 |
3.2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磋商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磋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磋商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磋商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
3.3联合体磋商响应要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4.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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