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聚烯烃部全密度一装置光稳定剂(UV-944)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为中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聚烯烃部全密度一装置光稳定剂(UV-944)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为依规招标项目。现对光稳定剂(UV-944)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光稳定剂944是聚烯烃部全密度一装置生产大中空容器专用树脂使用的添加剂。
最高限价:84.2744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交货。
结算方式:首次在聚烯烃部使用的产品,由聚烯烃部组织标定考核,考核结束后编制使用总结(考核报告)作为首次的付款依据。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
项目负责人:孙赫然 联 系 方 式:0459-67053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5074
2.2招标范围:
物资明细见下表: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光稳定剂 |
UV-944 |
吨 |
10.43 |
|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一装置使用的光稳定剂944采购技术要求 》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4.2履约保证金5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8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4.3中标价格执行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生产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内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1)投标产品在国内unipol气相流化床工艺技术的聚乙烯装置上有成功生产大中空吹塑工艺专用树脂的成功业绩。(2)需提供用户评价报告(盖使用单位或技术主管部门公章)及对应用户的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一份。用户评价报告要含有下列内容:光稳定剂产品生产厂名称、产品牌号,用户名称、装置名称(unipol气相流化床工艺技术的聚乙烯装置),使用效果(使用投标产品生产大中空吹塑工艺专用树脂产品质量合格,生产过程未发生因投标产品引起聚乙烯产品质量问题的使用结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提供投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的检验项目及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3.1“三剂规格及标准要求”要求。
3.5企业信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价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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