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资格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部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2027年西南区域胶凝酸体系技术服务定商项目(集中资格)
招标编号:ZY26-XJW17-FK007-00
本项目招标人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集中资格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井下作业公司积极开拓西南油气田压裂、大修、连管业务,承担了该油田部分修井、压裂一体化工作任务。根据工艺要求部分大修作业完成后需对井筒及近井地层进行酸化处理,因我公司无法自主实施胶凝酸体系保障服务,需引进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服务商为我方提供服务。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井下作业公司。
2.3服务地点:井下作业公司西南油气田施工区域。
2.4服务内容:承包方根据用户需求,在施工现场或自有厂区根据设计要求配制胶凝酸液并负责拉运至我方指定作业区域进行现场服务;在经过业主方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最终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予以结算。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6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3信誉要求:
3.1.3.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3承诺近三年内(2023年02月10日-2026年02月09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1.3.4申请人在《集团公司和西部钻探公司承三商日常管理考评结果相关汇总(截止20251202)》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
3.1.3.5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发布的同一申请人失信分达到暂停申请资格或取消申请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申请。
3.1.3.6申请人在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已过惩戒期的除外。
3.1.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1.4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近36个月内(2023年02月10日-2026年02月09日)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
3.1.5申请人承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止,投标资产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申请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2023年02月10日-2026年02月09日)未发生以下事故:
3.1.6.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6.2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1.6.3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1.6.4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3.1.7申请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3.1.8申请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3.2技术及服务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号技术要求,标注★号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的将被初评否决。若合同签订后用户单位依据申请文件验收时,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服务要求,视为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2.1.用甲方认可的水源配置所需的酸液体系。
3.2.2.配置胶凝酸的产品(缓蚀剂、稠化剂、铁离子稳定剂、助排剂、粘土稳定剂)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如使用其他厂家生产的化工原料,应提供对应厂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明和采购合同。
3.2.3.胶凝酸体系产品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 1 |
酸浓度 |
20±1% |
| 2 |
胶凝酸粘度(170s-1),mPa•s |
≥27 |
| 3 |
胶凝酸耐温性能,℃ |
≥160 |
| 4 |
常压静态腐蚀速率(90℃),g/(m2 ·h) |
≤5 |
| 5 |
动态腐蚀速率(160℃),g/(m2 ·h) |
≤70 |
| 6 |
残酸表面张力,mN/m |
≤35 |
| 7 |
160℃下,反应生成残酸时间,h |
≤1.5 |
| 8 |
几种工作液体配伍性、与地层水配伍性 |
无沉淀 |
3.2.4.提供的人力资源配备充足,液体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大于5年,主要操作岗位累计工作时间2年以上,提供人员业绩证明。
3.2.5.承包方按甲方要求为业主方酸化施工提供配液材料,进行酸液制作、运输、存储等作业,施工结束后对井场清理恢复。
3.2.6.公司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完善的HSE管理体系,达到现场技术服务标准。
注:非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都为否决条款。不满足★号技术指标将被否决投标。
4. 集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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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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