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区域2026年第一批防撞设施生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福建区域2026年第一批防撞设施生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区域2026年第一批防撞设施生产采购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507382 。
1.3 采购人: 西安中交土木科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本次主要针对防撞设施进行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本次招标主要对固定式防撞设施的物资生产及运输进行采购,防撞设施合计65套。
2.2 交货期: 25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 。
2.4 物资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章节。
| 防撞设施物资清单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A型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2.7×2.5×1.5m |
套 |
10 |
| 2 |
B型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2.7×2.5×1.5m |
套 |
12 |
| 3 |
C型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3.0×2.5×1.0m |
套 |
10 |
| 4 |
D型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3.0×2.5×1.05m |
套 |
12 |
| 5 |
E型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2.35×2.0×0.75m |
套 |
13 |
| 6 |
F型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
2.35×2.0×0.75m |
套 |
8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至少包括: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或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和足够的设备、技术力量及能力。投标人应独立承担本工程,不得将合同义务整体或拆分后以转包、分包等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履行。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独立完成桥梁防撞设施的供货业绩,且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业绩数量不少于三项;须提供清晰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甲方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文件(如完工评价、履约证明、业主证明等)。所有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及印章清晰可辨。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或文件不清晰,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信誉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招标人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需放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截图证明。。
(5)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完成招标物资生产制造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3日11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