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理部
山皮石、碎石、混凝土、泵房、预制检查井材料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1ZB-KEQGBZNT-202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1.0583万亩,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建设内容等,项目业主为阿鲁科尔沁旗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山皮石、碎石、混凝土、泵房、预制检查井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1.0583万亩,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新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2232亩,坤都镇、巴彦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7245亩,天山口镇、扎嘎斯台镇、绍根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7961亩,乌兰哈达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2902亩,坤都镇等4个苏木乡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0521亩,巴彦花镇等4个苏木乡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9722亩。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山皮石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履约能力;提供近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4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4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 不接受转授;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生产商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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