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3-26J6-FG0086
一、采购条件
受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山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委托,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山东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DX-C1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的电梯采购,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DX-C1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建设内容:地下3层,主要功能为地下商业、设备用房、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等。
2、采购范围
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DX-C1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电梯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电梯 |
载重量(kg) |
额定速度 |
台数 |
停层 |
提升高度 |
井道尺寸 |
门洞尺寸 |
底坑 |
冲顶高度 |
备注 |
C1.2-FS-01 |
1000 |
1 |
1 |
B3-F1(含 B1M) |
17 |
2400x2200 |
1500x2200 |
1400 |
5700 |
消防电梯兼服务电梯 |
C1.2-FS-02 |
1000 |
1 |
1 |
B3-F1(含 B1M) |
17 |
2400x2200 |
1500x2200 |
1400 |
5700 |
消防电梯兼服务电梯 |
扶梯编号 |
梯宽(mm) |
额定速度 |
台数 |
角度 |
水平梯级 |
停站楼层 |
提升高度(mm) |
水平跨度(mm) |
净高要求(mm) |
备注 |
C1.2-ESC-01~02 |
800 |
0.5 |
2 |
30° |
3梯级 |
B1M-1F |
4800 |
15300 |
≥2300 |
室内型扶梯 |
C1.2-ESC-03~04 |
800 |
0.5 |
2 |
30° |
3梯级 |
B1M-B1 |
4300 |
14450 |
≥2300 |
室内型扶梯 |
3.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3.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
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济南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DX-C1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村委会南100米路西)。
6、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
7、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电梯产品的质保期及工程保修期均为24个月,自该项目电梯全部取得济南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并正式移交给我方,且我方移交给建设单位或指定的物业公司使用之日起算;若该项目全部电梯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之日起180日内仍未正式移交使用的,自180日届满之日起计算该项目电梯的产品质保期及工程保修期。
8、付款及结算方式
8.1 付款方式: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供应方贴息)向供应方支付货款。
8.2 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采购方下达供货通知后,采购方向供应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供应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和收据。采购方支付预付款后,如供应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采购方有索赔权;
(2)电梯生产完成,进场验收合格,采购方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和收据;
(3)待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并经济南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检验且取得合格报告及检验合格证后,采购方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4)剩余合同总金额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预计2027年12月)。在缺陷责任期内,产品若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和使用问题,供应方承担保修和包换义务。若品牌承诺质保期大于缺陷责任期的,质保期为品牌承诺质保期,若品牌承诺质保期小于缺陷责任期的,依照国家强制规范要求执行。
9、若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项目的使用供货需求以及因此导致的质量下降,采购人有权同时启用其他推荐供应商,并视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合同。
10、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询比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电梯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品牌要求通力、日立、奥的斯。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须提供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响应人(或代理生产厂家)应具有所售电梯的供货业绩,从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且内容完整、真实有效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采购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证明文件)。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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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