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及《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矿山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需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后,提交纸质版报告3套,电子版报告1套,报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
收集资料:地质资料、环境资料、安全资料。
资料分析:基本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隐患,对矿山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促进矿区经济持续发展,为实施保护、监测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提供技术依据。
编制报告: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评审: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采购方组织的评审。
1.2实施地点:前往内蒙古福城煤矿搜集资料,在采购方指定地点(注:费用自理)进行编制;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
1.4最高限价:40万元 (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完成挂账手续后8年内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1.6质量/服务标准:采用交叉验证法确保地质数据与现场一致性;技术审核需进行内部三级校审(编制人→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外部专家评审(需包含采矿、地质等领域专家);确保符合《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在地质类报告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2.3人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2.4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23: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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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