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08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盛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昌明西街33号2栋1单元1层1号 | 5,000,000.00元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79% |
97.3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盛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30100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 1、供应商须负责采购、到货验收、库内分拣、装车、配送等工作。2、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配送产品能满足索票索证和溯源要求。需建立出入库台账,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完善食材交接手续,交接时需再次核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做好登记。肉类产品留样保存24小时,其余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新宇(采购人代表)、唐燕、丁成蓉、刘玲瑛、杨洲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计划号:51000025210200070663;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以结果公告“三、采购结果”中,执行标准一栏的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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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