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项目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51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项目建设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三江卫宁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13-1号(自主申报告知承诺) | 2,400,000.00元 | 96.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项目建设):
服务类(宜宾市三江卫宁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6010302 | C16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项目建设 | 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智能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医疗质量,形成可推广的智慧医院示范案例,并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五级乃至六级奠定基础。同时医院也积极探索和实践前沿新技术,后续会开展一些科研课题项目。 |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其中上线时间不超过15天。 | 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若有调整,直接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应山、裴力、刘述木、古友斌、王永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25%收取),下浮10%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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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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