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环保检查要求,需要对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生活水、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需要对生活水水质进行每个季度一次的检测并出具CMA报告,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每半年一次的检测并出具CMA报告(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本项目为进度款付款方式。投标方每季度进行一次生活水检测并出具CMA认证检测报告、每6个月进行一次饮用水水质检测并出具CMA认证检测报告,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出具结算单据,办理结算手续。招标方按照每半年一次进行付款,投标方完成分析检测,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CMA认证检测报告纸质版及PDF电子文本交由招标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收到发票后60日完成支付,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5%时,保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资金批复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宜,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后不足部分,投标人应在5日内补足,同时不再退还质保金。
1.4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列出分项报价,保留最后两位小数。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7.2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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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