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通信网络运行公开谈判,采购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通信网络运行竞争性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为保证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通信网络的运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济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以确保该系统检测数据准确、有效且实时传输到环保监管部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2服务期:服务开始时间待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1.3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详见合同约定。半年经甲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财务挂账付款50%,年底前,经甲方联合验收合格办理财务挂账付款剩余的50%。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6.5万元。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承揽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完备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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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