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秦沈高速公路总承包经理部外加剂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503399)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秦沈高速公路总承包经理部。
1.2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项目起自沈阳市新民市,途经国道230通武线、沈阳四环、沈胡路、旺港大街、京哈高速,终到沈阳市于洪区永安新城接沈阳绕城高速。主线全长约37.744公里,建设工期48个月,合同总价41.2834亿元,本项目包含秦沈高速8、9、10三个标段。
主要结构物包括:路基土石方873万m3,特大桥6853m/2座,大桥3339m/12座,中桥1358.5m/22座,匝道桥2349.9m/9座,小桥、通道桥411m/20座,合计14311.4m/65座(均以右线计算),桥隧比37.9%,涵洞97座,互通式立交(枢纽)4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防护工程,交安工程,路面工程。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和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丹锡高速至丹阜高速段、都市圈环线高速至沈阳绕城高速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总宽度为27.0m,其中行车道2×7.5m、中央分隔带3.0m,左侧路缘带2×0.75m,硬路肩2×3.0m(其中包括右侧路缘带0.5m),土路肩2×0.75m;丹阜高速至都市圈环线高速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总宽为34.5m,其中行车道2×11.25m、中央分隔带3.0m,左侧路缘带2×0.75m,硬路肩2×3.0m(其中包括右侧路缘带0.5m),土路肩2×0.75m。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减水剂:3650吨;引气剂650吨;膨胀剂:480吨 。
2.2 交货期:2026年1月31日—2028年12月31日。
2.3 交货地点: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秦沈高速公路总承包经理部施工现场。
2.4 物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
外加剂图纸要求:
各种外加剂中的氯离子总含量不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质量的 0.02%,硫酸纳含量不大于减水剂干重的15%,减水剂采用聚羧酸系减水剂,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的含气量不大于3%。
引气剂采用皂甙类优质引气剂,掺量应根据现场配合比试验确定,应控制在不大于水泥用量的1%。保证混凝土含气量在 4%~6%范围内,气泡间隔系数小于 250μm(C40 混凝土含气量可降低 0.5%控制,气泡间距系数不大于300)。掺入方法一般配成浓度适当的溶液使用,不得采用干掺法及后掺法,稀释用水为饮用水,水温为 70~90℃。
减水剂、引气剂规范要求: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注:以上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若与国家最新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不符时,则执行国家最新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供货商应自行承担由于执行新的标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
2.4.2、本招标项目的材料应符合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项目所在地省、市或行业的规范、标准的要求,适用但不仅限于以下技术规范: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等。
在采购货物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局部修订或新颁,在报招标人批准后,供应商应执行新的标准及规范,供货商应自行承担由于执行新的标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结算周期: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止。
4.2付款方式: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后60天内支付70%,6个月内支付30%。如票据支付,6个月内账期票据100%由供方贴息,12个月账期50%由供方贴息。
4.3履约保证金: 无
4.4质量保证金: 无
4.5其他情况: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2030.8798万元,资信情况良好,合作业绩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等,且为中交集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合作过程中对该单位的服务质量、专业素养给予了高度肯定,且信誉良好。
推荐理由:前期策划方案采用“项目部+工区”管理模式,原物资采购由总包部统招、统采、统签,现因总包部无法摊销材料成本及调拨,且原采购清单在编制时未按照8、9、10标分解也无法实现需求单位的变更,现需由各标段分别签订合同,应用原中标单位通过按标段拆分清单录入计划及方案,以直接采购方式,进行分签采购合同。
采购清单:(列出采购的清单、单价、数量、总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 1 |
减水剂 |
聚羧酸 |
t |
3650 |
2087 |
7617550 |
|
| 2 |
引气剂 |
皂甙类 |
t |
650 |
549 |
356850 |
|
| 3 |
膨胀剂 |
/ |
t |
480 |
947 |
454560 |
|
| 合计 |
|
|
|
|
8428960 |
||
| 合计金额(大写):捌佰肆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 |
|||||||
6. 公告期限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10-89541083
举报邮箱:jwbgs_hwgs@cfhec.com
8. 其他
无。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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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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