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塔山镇—石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三台县塔山镇—石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三台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6-510722-99-01-175668】FGQB-27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台县梓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台县梓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三台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6-510722-99-01-175668】FGQB-27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台县塔山镇、石安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产业导入,包括:三台县塔山镇智慧农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塔山镇、石安镇产业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塔山镇石安镇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等。(3)全域土地整治:①农用地整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项目等;②建设用地整理。(本次勘察设计涉及到的子项为:三台县塔山镇智慧农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镇、石安镇产业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农田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2.3招标范围:(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测量、初勘、详勘、补勘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勘察报告并通过审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勘察任务书为准)。(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成果文件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丙级或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5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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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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