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炉霍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炉霍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5]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专项债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5]3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治匠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炉霍县新都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378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40.43平方米,其中应急物资仓库4163.94平方米(含地下室997.4平方米)应急救援训练中心1015.37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1161.12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生态停车位、室外训练场地、跑道等附属配套工程。
2.3 设计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查工作、后期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 2500 万元的工程类设计业绩(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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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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