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2026年水务突击抢险改造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0--2541NF07214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5-01708
3、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2026年水务突击抢险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25.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2026年水务突击抢险改造监理服务项目,拟选定一家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负责2026年水务突击抢险改造施工项目监理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情况有权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7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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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