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健投大厦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6202601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OB004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健投大厦项目 已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以津生固投发【2025】9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健投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20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14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6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9805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中健投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 1077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400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800平方米,新建综合大厦及配套设施,用途为酒店、办公、会议、商业、文化、娱乐等,总投资额20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临海新城东至明盛路,西至日盛路,南至海鸿道,北至海轩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健投大厦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项目新建综合大厦及配套设施,用途为酒店、办公、会议、商业、文化、娱乐等。占地面积 1077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67.49 平方米,其中:1#酒店地上建筑面积12759.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62.49平方米;2#商业建筑面积1245.53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7321.96 平方米、最高高度约46.6 米、最大跨度约8.4米、最深深度约5.4米、结构类型:1#酒店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商业为框架结构。招标范围: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含试桩)、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人防门工程、给排水工程、太阳能工程、中水泵房工程、消防水工程、消防泵房工程、采暖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排烟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预留预埋工程、弱电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消防报警预留预埋工程、消防报警设备安装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夜景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为准,总投资额110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01日 至 2027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还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项目;(6)提供为项目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还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项目;(6)提供为项目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