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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新建淮北西站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HSBZFSG-04标段水电材料、静态标识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新建淮北西站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HSBZFSG-04标段

水电材料、静态标识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ZTDJW2026-14

1.谈判条件

1.1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新建淮北西站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HSBZFSG-04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公司物资部《(电建物计划2026-18)关于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新建淮北西站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4标段水电材料、静态标识申请计划的批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作为采购人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p://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新建淮北西站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HSBZFSG-04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目前项目正在装饰装修施工准备阶段。其中:固镇南站属于线侧下式站房旅客车站,站房建筑面积7998.96平米;双堆集站属于线侧下式站房旅客车站,站房建筑面积5998.45平方米。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水电材料、静态标识共两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水电材料响应人资格要求(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具有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1.3生产(供应)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响应产品货源充足,具备与产能匹配的运输、供应能力,可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提供响应产品检验报告资料(物资明细中任选三项)为必须提供检验报告物资项,其余物资项由响应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提供指定响应产品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1.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铁路、市政、房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合同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少于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其一均可)。

3.1.7履约信用:近两年合同履约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采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需附查询截图。

3.1.8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水电材料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能参加同一包件响应。

3.1.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响应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静态标识响应人资格要求(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具有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2.3生产(供应)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响应产品货源充足,具备与产能匹配的运输、供应能力,可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2.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提供响应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提供任一产品或配件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2.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铁路、市政、房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合同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少于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其一均可)。

3.2.7履约信用:近两年合同履约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需附查询截图。

3.2.8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静态标识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能参加同一包件响应。

3.2.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响应的供应商。

3.2.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6年1月22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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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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