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6-3-007
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各广场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完成为期一年的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城区各广场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城区各广场保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中对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要求,以上①②③三项内容若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