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翠名邸2号楼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32026016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9F001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粤翠名邸2号楼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批投备案(2026)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4635626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4635626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33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需对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的粤翠名邸2号楼内进行室内改造,主要内容为房屋重新布局、增加隔断、顶面及地面装饰装修。该项目具体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拆改工程、电气工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新风系统改造工程、防排烟系统改造工程及给排水系统改造等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珠江道与大任庄路交口粤翠名邸2号楼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粤翠名邸2号楼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工程需对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的粤翠名邸2号楼内进行室内改造,主要内容为房屋重新布局、增加隔断、顶面及地面装饰装修。该项目具体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拆改工程、电气工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新风系统改造工程、防排烟系统改造工程及给排水系统改造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中标人完成上述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需求。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对应工作的单位具备即可);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7)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8)上述人员及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超过2个;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2部分,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对企业资质要求如下:承接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承接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承接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无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5)联合体主办人由负责本项目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与其承接部分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质;7)联合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对应工作的单位具备即可);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7)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8)上述人员及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超过2个;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2部分,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对企业资质要求如下:承接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承接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承接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无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5)联合体主办人由负责本项目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与其承接部分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质;7)联合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