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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四川石化2026—2028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2026—2028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05-FW012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2026—2028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2026—2028年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服务。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是招标人所属生产和辅助装置区域以及办公区域,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包括接闪器和引下线检查评估,以及防雷接地装置定期检测,共计约17400检测点,每年检测二次。

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可能有个别新建装置投产,检测范围和工作内容会有所增加,检测费用不进行调整。

2.3 招标范围:2026至2028年,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生产和辅助装置及办公区域,所有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防雷状况调查,制定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方案,按检测方案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等。

有关说明:

2.3.1中标单位需对招标人雷电防护情况进行调查,依据调查情况制定科学的检测实施方案。检测时间一般每年3、4月份首次检测,9、10月份进行年度第二次检测。

2.3.2总接地检测点数约17400点,该检测点数是基于2025年检测数据,实际检测数据可能因检测方案的变化而有所变化。

2.3.3对所有防雷设施的接闪器和引下线进行检查和评估,有必要时进行检测。

2.3.4中标人依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建立和修订完善接地点台账,绘制和维护防雷装置接地平面图。

2.3.5每次检测结束后,中标人需提交检测工作总结,对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于发现的不合格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2.3.6对于检测不合格点位,经招标人整改后,中标人进行复测,并出具复测报告。

标段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限价216万元,含6%增值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石化所属生产和辅助装置区域以及办公区域。

2.6 服务周期:2026—2028共计三年。

2.7 检测依据及工作标准:

2.7.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2.7.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7.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7.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

2.7.5《四川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2.7.6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7.7 GB 15599—200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2.7.8 GB 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

2.7.9 GB/T 21431—202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2.7.10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电气管理细则

2.7.11GB/T32937—201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2.8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 投标人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1.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 信誉要求:

1.1.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1.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1.4.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1.1.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1.1.4.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1.1.6.1-1.1.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1.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2 工作生活配套要求

招标人不在厂区内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和生活场所。

*1.3 要求投标人做出以下书面承诺:

1.3.1承诺检测工作严格执行GB/T32937—201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1.3.2承诺建立适合招标人管理体系的防雷装置检测管理体系,对人员结构及组织机构进行规划,所有参与本检修项目的人员均身体健康。

1.3.3承诺检测前要对招标人开展防雷情况调查,依据调查情况修订完善检测实施方案。

1.3.4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点及时开展防雷定期检测,并对每次检测工期和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做出承诺,原则上每次现场检测的工期控制在1个月(日历日)内(天气、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检测报告在检测结束后15个日历日内交付。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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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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