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人为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赣建新余招字〔2025〕第38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新建妇女儿童保健综合大楼一栋,地上15层(含机房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31696平方米。项目包括4台医用直梯(16层)、1台消防电梯(16层)和一台污物电梯(16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电梯的制造、仓储、运输、二次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检测检验、委托监检、成品保护、办理准用证、权威部门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电箱,临时设施费,临时用电梯电缆(含调试,从首层接入)、施工现场垃圾清运,以及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所有电梯均须采用最新国家标准。
一个标段
2.3工期:1.一部病房兼无障碍电梯在签订合同后接招标人通知150天内完成生产、安装、调试、验收(严格执行招标人排产通知);2.另五部电梯在2027年10月份完成生产、安装、调试、验收(严格执行招标人排产通知)。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旧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如为新版资质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①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新证);②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如为新版资质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③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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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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