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贵州矿业大方绿塘煤矿矿井公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已获得立项申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组织该项目的公开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矿业大方绿塘煤矿矿井公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NFZ-GZKY-T0200002381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一) 项目简介
绿塘煤矿现有公务车辆七台以及洒水扫路车一辆,公务车辆包含丰田SUV三辆、别克GL8两辆、江铃皮卡一辆、大众帕萨特一辆,车辆使用年限分别在7年至16年之间,年均维修频次约8次,年均维修费用约12万元。车辆主要用于跨区域出差、公务接待、应急处置等工作,对维修及时性、可靠性要求较高,需要维修机构能快速响应并提供高维修质量,需要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不定时进行检修保养及维修。
(二)主要工作内容
绿塘煤矿矿井公用车辆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塘煤矿全部公用车辆以及洒水扫路车等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事故维修、车辆年检协助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系统、底盘系统、电气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车身外观、内饰等部位的维修及保养工作,维修项目见第三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附件1(仅供报价参考,报价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明细)。
(三)实施地点
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或维修机构维修场地。特殊情况下,如车辆抛锚、应急维修等发生在毕节市管辖范围内,供应商需提供现场维修服务。
(四)质量/服务标准
1.供应商维修车辆所采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2.采购人决定对故障车辆进行维修时,更换配件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为采购人车辆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6小时内达到指定地点进行免费维护(次数不限),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及运输等费用,无法维护的供应商应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
3.维修后的车辆各项参数满足原厂要求,机器表面干净整洁,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连续运行48小时工作正常、无异响,各部件运行无异常现象,达到矿方维修要求,并经矿方检查认可且验收合格。
4.采购人如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当予以免费支持。
5.供应商在矿内维修的人员需遵守矿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矿规章制度进行考核,费用从维修结算费用中扣除。
(五)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最高限价
按照维修项目进行固定单价报价(固定单价,税率1%),具体维修项目见第三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附件1(仅供报价参考,报价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明细)。
三、谈判响应单位主要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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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