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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金川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川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关于金川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发改经信行审(2025)2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川县水利室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发展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川县水利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5)2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
2.2
建设规模:采购安装农村供水水质净化设备、消毒药剂及附属设施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2.4工程设计内容:1、安装无电浸没式超滤净水处理设备10 套,全自动消毒加药设备 10 套;2、采购 212 处生活饮用水消毒药剂 2000Kg;3、完善集中供水点水源保护标识牌和水源保护责任公示牌212 处;4、建设 10 处供水保护围栏共 245 米。
2.5招标范围:咯尔乡、安宁镇、勒乌乡三个乡镇共计10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提升和供水池设备保护围栏和金川县212处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保护建设(水源标识牌、水源保护三个责任人告示牌等),以及212处饮水工程消毒药剂储备等(次氯酸钠),具体详见本项目设备需求一览表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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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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