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智能制造近零碳产业园 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智能制造近零碳产业园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24】4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华胥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东西部协作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华胥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24】4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四力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交货地点):阆中市智能制造近零碳产业园。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阆中智能制造近零碳产业园项目5#6#8#楼的电梯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免费维护等交钥匙工程。
2.3招标范围:(1)电梯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保险、装卸、二次搬运;(2)电梯的安装、调试、检验检测;(3)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相关手续;(4)操作人员培训;(5)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服务;(6)配合整体工程检查及竣工验收;
2.4交货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工程进度需求分批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5质量目标:电梯制造及安装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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