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通江县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大桥片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通江县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大桥片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2025】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发改【2025】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新弘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江县壁州街道;
2.2建设规模:改建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大桥片区污水管网49.5公里,其中:DN200户管24.6公里,DN300支管网10.6公里,DN500次干管网7公里,DN600干管网3公里,DN800主干管4.3公里;污水水囱8个,集污池325个,检查井930个;整治混接错接点位176个;修复破损管网4.7公里;
2.3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2.6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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