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26-LSHY-C2026-0003 项目名称:高沟镇果蔬一体化产业园种植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9.970703万元 采购需求: 高沟镇果蔬一体化产业园种植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所有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交付使用并投入运营,运营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二章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二章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二章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五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蔬菜种植、智能农业管理能力或者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经营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供应商如不具备上述第2条资质的,可与具备上述第2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但联合体主体必须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并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即一家运营单位,一家建设单位,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省**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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