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6年老君庙采油厂录井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A503-FW70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6年老君庙采油厂录井工程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老君庙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玉门油田2026年勘探开发投资计划,暂定为48口井(深井钻井6口,侧钻井2口,中浅井钻井40口)提供录井工程服务。
2.2招标范围:根据玉门油田2026年产能建设投资计划、2026年老君庙采油厂《钻井工程设计》,为老君庙采油厂48口(暂定)井提供录井工程服务,包含常规录井、气测录井、综合录井等进行配套服务。要求做好地质设计中所要求的岩芯、岩屑选样工作。
6口深井和2口侧钻井录井配套服务,包含常规录井、气测录井、综合录井等录井项目;40口中浅井录井配套服务,包含常规录井、气测录井等录井项目。
录井资料质量要求:异常预报准确率>80%;油气层发现率100%;层位卡取率>80%;剖面符合率>75%;数据差错率3‰;地质资料优质率>75%;资料上交及时率100%;电子文档格式数据合格率100%。录井采集工程合格率应达到>90%;解释层漏失率应达到<10%;工业油气层录井解释获得率≥65%;录井解释符合率≥75%;地质录井成果资料优质率≥65%。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需要2名服务商。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后续的标段不再参与评审(否决)。
第一标段:暂定金额440万元(不含税)。对6口深井和2口侧钻井进行包含常规录井、气测录井、综合录井等录井进行配套服务。
第二标段:暂定金额312万元(不含税)。对40口中浅井进行包含常规录井、气测录井等录井进行配套服务。
2.4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油田分公司老君庙采油厂 。
2.5服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6最高限价及组成:本项目暂定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752万元 ,其中:一标段暂定金额:440万元(不含税)。二标段暂定金额:312万元(不含税),含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7报价要求: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工作量进行报价,本次报价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油气井工程 石油物探工程技术服务造价指标(2025版)》(见附件)基础上进行下浮点报价,下浮百分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下浮**.**%),其中一标段深井钻井及侧钻井报价下浮点≥5%,二标段中浅层井报价下浮点≥1%,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不含税,含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若2026年下发新的造价指标,则依据新的造价指标按中标下浮点执行。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录井。如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对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为录井企业资质(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 或承诺成交后30日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如公司企业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资质复审证明。
3.3队伍资质要求:一标段对6口深井和2口侧钻井进行录井配套服务的,投标人拟派录井队伍至少3支,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队伍的队伍名称,且拟派队伍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录井资质证书,(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清晰扫描截图或者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队伍资质(或批复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如队伍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资质复审期间,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资质复审证明。拟派队伍未发生变更的,队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一致;拟派队伍发生变更的,队伍资质需达到同级别资质要求。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须提供自有队伍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标段对40口中浅井进行包含常规录井、气测录井等录井进行录井配套服务的,投标人拟派录井队伍至少4支,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队伍的队伍名称,且拟派队伍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录井资质证书。(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清晰扫描截图或者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队伍资质(或批复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如队伍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资质复审期间,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资质复审证明。拟派队伍未发生变更的,队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一致;拟派队伍发生变更的,队伍资质需达到同级别资质要求。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须提供自有队伍的相应证明材料。
3.4拟派施工队伍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投标人及其全部拟派队伍的投标,做出书面承诺:
1)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的队伍;
2)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队伍;
3)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队伍;
4)被业主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队伍或因违反招标人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招标人清退的队伍。
4.业绩要求:近3年(截止开标当日最近的36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清晰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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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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