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HZ-2025-011
项目名称:汉台区城市公共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4,945.0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台区城市公共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4,945.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4,945.0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4,945.0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台区城市公共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台区城市公共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至 2026年01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上第一街 12 号楼 13 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上第一街 12 号楼 13 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上第一街 12 号楼 13 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