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FJLQ[GK]2025003
项目名称:福清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第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29,6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第二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4,329,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29,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90199-其他广播发射设备 | 福清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第二期)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329,6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年度应急广播终端建设任务的100%。 如遇外在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工期的,需要延长建设周期的需经采购人同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30.03%以上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30.03%以上给中小企业,若投标人非提供中小企业的货物和服务,则应将采购合同中不少于30.03%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企业的份额(30.03%以上,含30.03%),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三)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