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铁经营部2026年度零小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铁经营部2026年度零小工程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铁经营部2026年度零小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铁经营部2026年度零小工程项目
2.1 项目概况:本年度零小工程项目单项费用控制在 5 万元以内,年度施工总费用控制在 25 万元以内。建设地点: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铁经营部管辖范围资产(含萧山、诸暨、浦江、义乌、富阳、桐庐、千岛湖等地区),具体以实际委托项目为准。
2.2 招标范围:
(1)高铁经营部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资产整治。包含所接收资产的土地(包括场地)保护、房屋整修、用电线路整治、门窗安装、垃圾清理、屋面漏水、外立面整治、室内外给排水排污管网铺设、围墙及道路整治、外部环境安全整治及其他需提升改造的翻新维修等。(不含专项安全整治及工程类项目)
2.3 施工总工期:自2026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 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用按实结算,工程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铁路工程预算定额(2020)》等计算规则计算。组价套用浙江省2018版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或铁路工程预算定额,其他相关费率按中值计取。材料及人工价格执行施工时期所在地的信息价。针对无定额套取的零星工程,以及实际施工费用与定额套取后费用严重不符的,可结合市场价经采购方审核签认后并入结算,其中零星小工按300元/工计取,零星大工按450元/工计取,垃圾外运按1000元/车(约2米×4米的车子)计取。并对含税总价进行下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报告审价的金额为准。
(2)每季度初由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对上一季度的的工程量进行审价确认,年终根据四个季度确认的工程量出具最终审价报告,一次性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
3.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3)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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