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C2025-0628 项目名称: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帮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健全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分级分类治理、逐项闭环整改、标本兼治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金鸡湖商务区区域内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量多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有必要对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巡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项目需求 2.1、巡查帮扶范围 经初步排摸涉及金鸡湖商务区辖区内80家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内1959家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帮扶工作。 2.2、巡查帮扶要求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筑防火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情况、消防安全治理 (2)配合商务区完成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3)跟进隐患建议整改情况 (4)巡查帮扶结束后,须提供一载体/一档案(包括详细的信息),以及全年汇总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6-01-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