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黔永立ZB-202508812号
项目名称: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YB-20251230-000188-8
预算金额(元):1148800
最高限价(元):1148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1488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遵义市中医院治未病科采购医疗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年度或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 ”或“三表一注 ”)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 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特殊资格条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