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焊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焊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301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焊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3014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焊条公开招标,共计69个品种,18个月预估数493202公斤,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且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预估数量的20%。
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税率为13%,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不少于5份涵盖招标货物不同品种的产品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用户使用质量反馈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情况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条件:1、滚动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交财务挂账后付款,以商业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2、买受人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全部或部分产品纳入超市寄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选用,买受人定期对寄售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次月打印销售明细清单,通知出卖人依据明细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录入买受人结算系统后,90天内以商业承兑的方式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对纳入寄售管理的产品按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含税)收取1%的仓储服务费。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出卖人接买受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清各自承担的供货份额。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4、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在十二个月的保质期内,出卖人对产品质量负责,实行“三包”。出卖人向买受人保证产品质量,因产品质量、生产资质、知识产权等因素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出卖人承担。其他未明确内容,按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执行。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明细表顺序报价,明细表内所有物资必须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对系列产品的报价应具有规律性、系列性,否则将对投标人产生不利后果。
3、报价为落地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为13%,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
4、在中标有效期内,中标价格不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若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供货,视为合同违约,其供货资格自动取消,按照合同约定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买受人损失,并取消其参加买受人下次组织此类标的物招标的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相关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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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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