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进贤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0124032025013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工程名称 | 进贤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 ||||
| 工程地点 | 进贤县池溪镇南台村、架桥镇南岗村、李渡镇北田村、罗溪镇章岗村、梅庄镇横溪村、云桥街道高岭村等14个乡镇(街道)46 个村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 进发改行复字(2025)415号 | ||||
| 项目编码 | 2510-360124-04-01-814531 | ||||
| 建筑规模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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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 4900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33862290.78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其他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涉及59个上级下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总面积1277.03亩。其中纳入部示范工程52个图斑,面积1133.11亩。(一)地形地貌重塑工程。本次项目废石清理346.64m3,废料/石方清运44311.54m3,截排水沟10878m,沉砂池58座,拆除废弃场地14941.20m3,场地平整223590.37m3。(二)土壤重构工程。对清理后的土地进行翻耕土地358661.70m2,覆土297827.77m3,乔灌木培肥187303株,耕地培肥358661.70m2,草地培肥11750.40 m2。(三)植被重建工程。项目区挂网喷播11750.40m2,苗木栽种195385株,撒播草籽390557.73m2。(四)植被养护工程。对实施后项目区新增耕地管护(三年)486.72亩,乔木管护(三年)86462株,爬藤灌木管护(三年)98776株,草地管护(三年)11750.40m2。(五)配套工程。对实施后项目区进行复垦效果监测1278人·次,修建田间道10658m,新建农沟9083m,涵管70座,修筑田坎6534.19m,设立标识及警示牌129个,新建防护围栏2988m。(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施工图为准)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详见其它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详见其它要求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详见其它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详见其它要求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市政施工员、材料员、市政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以上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应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 4、项目总负责人能力: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承接过项目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在19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6、财务状况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2024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 7、进赣备案: 7.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7.2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提供承诺函: 未出现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注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部分、施工部分等)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企业劳动聘用合同。 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21号)要求:取消《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赣建招〔20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11、根据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必须登录(网址:http://jxsggzy.cn/web/)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电话:0791-85663032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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