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崇文镇北四渠村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风险应急管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QH2025-1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陵川县崇文镇北四渠村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风险应急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836001)已由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陵审批字【2025】112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陵川县崇文镇北四渠村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风险应急管控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陵川县崇文镇北四渠村
2.3项目总投资:1901.60万元。
2.4项目规模:风险管控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约32万m3;生态治理面积约44114.9m2(66.17亩);构建合理的截排水系统,新建排水沟316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堆体整形工程、堆体水平阻隔工程、截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中,设计资质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中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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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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