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智能巡检调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54-ZB-251224171 SXZB-2511 8458GZF09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智能巡检调控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C254-ZB-251224171 SXZB-2511 8458GZF095/01)已由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以晋控科信字〔2025〕22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智能巡检调控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智能巡检调控系统
标段(包)内容:针对小常煤业现场抽采区域特征,开发适用于定向钻场、工作面抽采区域条件的瓦斯抽采钻孔自动巡检调控装置、瓦斯抽采钻孔自动巡检调控系统,研发过程中总结技术及经验并形成科研成果。
2.3 服务地点: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2.5.1项目研究过程中数据应详实准确,切实提升矿井瓦斯抽采钻孔管控效果。
2.5.2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国家和地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智能巡检调控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智能化设备(或煤矿智能化系统)的科研或研发或开发服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8:00至2025年12月29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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