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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000G251218001
1.招标条件
兰西县国有农用地地力提升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已由兰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506-231222-04-01-63323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创营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卓太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7953.51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兰西县国有农用地地力提升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绥化市兰西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7627.06亩,主要分为土地地力提升和T型灌溉排水槽两个个板块。土地地力提升27627.06亩;T型灌溉排水槽包括主要包含50000米长、1米深、底宽80、上口1.2米T型槽。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测绘,土壤检测,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财务审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相关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测绘:完成本项目工程测绘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2.6.3土壤检测:完成土壤检测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相关报告;
2.6.4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决策咨询、施工、竣工验收期间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工作;
2.6.5工程监理: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6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以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2.6.7财务审计:按相关标准编制决算报告,对整体结果及所编制决算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实施的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335.84万元,(其中项目管理76.67万元,工程测绘9.78万元,土壤检测2.70万元,工程设计81.99万元,工程监理40.99万元,工程造价咨询117.71万元,财务审计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测绘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及其以上资质;
3.1.3土壤检测资质: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4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5工程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1.6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7财务审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3.2.3 工程测绘负责人:具备土地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3.2.4 土壤检测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2.5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3.2.6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7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8财务审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2.9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10 上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9月到202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各专业负责人包括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测绘负责人、土壤检测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负责人、财务审计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6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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