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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山水新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QT0104G251217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阿城区山水新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山水新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阿发改发〔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山水新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山水新城排水分区。
2.3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雨水管线11336.80米,管径为d600-d2400,配套建设雨水口、雨水连接管、检查井等配套设施,并对现状雨水口、雨水连接管及雨水检查井进行封堵。新建规模6.2立方米/秒的雨水泵站1座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污水管线455.14米,管径为d600,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设置移动应急排水泵车1台。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服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投资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审核)、工程保险、工作咨询、临时设施、其他管理等;
(2)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3)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岩土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
(4)工程测量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6)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代理工作以及本项目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7)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全过程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8)水土保持服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9)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10)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经招标人授权组织的其他项目建设报批报建需要的各类评估评价报告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等专业技术服务;本次招标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专业服务可由中标单位自行服务,不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可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373.34万元(其中项目管理控制价:189.20万元,工程监理控制价:254.85万元,工程勘察控制价:120.74万元,工程测量控制价:22.41万元,工程设计控制价:443.05万元,招标代理控制价:0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控制价:188.40万元,水土保持服务控制价:78.24万元,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控制价:31.04万元,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控制价:45.41万元(其中施工图审查控制价:14.37万元,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监理控制价:31.0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全过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4)测量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5)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6)招标代理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水土保持服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9)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4)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测量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9)水土保持服务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0)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1)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设计人员:本次招标不对设计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人员应满足本项目设计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3.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注:(1)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2)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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