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人为泰山地勘集团地矿公司(简称地矿公司)。(地矿公司原隶属于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能源集团《地勘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要求,后将地矿公司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泰山地勘集团。整合期间,为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现阶段地矿公司仍使用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对外业务。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为进一步查明鲍店、新巨龙、郭屯、彭庄等矿井煤层赋存及顶底板岩层厚度及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提高其储量级别,探测区内构造发育情况,为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为开采提供地质保障和安全保障,开展抽水试验时提取岩芯和土样进行若干组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土工试验参数测定。
项目 |
测试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样品 检测 |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常规) |
组 |
837 |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常规+膨胀性、耐崩解系数) |
组 |
135 |
|
土工试验测试 |
组 |
188 |
乙方按国家标准负责检验下列项目:
(1)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项目:含水率、重度、干重度、密度、塑限、塑性指数、液限、液性指数、内摩擦角、粘聚力、压缩系数、压缩模量、饱和度、膨胀性、孔隙比、吸水率、颗粒成分(级配)、渗透系数。
(2)土工试验测试项目:含水率、比重、密度、塑性指数、渗透系数等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90日历天,报价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95万元 (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样品检测完成并审核验收后,业主方付款到账后,同比例给予乙方支付已开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并向甲方开具收据办理付款,支付至结算额的97%,3%的余款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向乙方无息付清;支付方式为承兑或电汇。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技术要求规定。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服务经验。
2.3人员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的经验。
2.4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务不少于1项。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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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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