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为便于掌握孙村煤矿地质因素隐患情况、收集以往地质、水文、断层揭露资料,编制孙村煤矿地质因素隐患分析报告,以达到满足甲方基础数据资料需求。
主要工作内容:
收集资料:收集孙村煤矿历年来各类地质类报告以及搜集以往矿井揭露的地质、水文、断层揭露资料。
资料分析:分析井田和工作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隐患地点、区域、隐患大小、类型,提出治理方式、预防措施等等。
编制报告:编制孙村煤矿地质因素隐患分析报告。
评审: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采购方组织的评审。
1.2实施地点:前往山东省新泰市孙村煤矿搜集资料,在采购方公司院内(山东省新泰市东都镇勘探公司,注:费用自理)进行编制;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
1.4最高限价:15万元 (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完成挂账手续后6年内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1.6质量/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方掌握孙村煤矿地质因素隐患情况及满足甲方基础数据资料需求视为质量合格;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在地质类报告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具有从事科学与工程应用基础研究的高校,拥有从事矿山水害防治方面的科研团队,在煤矿防治水方面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具有省级以上的科研平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2.3人员要求:具有地质类或采矿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矿山与地下工程水害治理等相关领域的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优先考虑);
2.4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优先考虑具有周边矿并类似业绩的单位。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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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