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81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商保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中1.4.4 项目盈亏分成方案“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本市大病保险政策发生调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待遇水平将同步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增支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相应产生的减支部分也将全额返还至医保基金。”更正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本市大病保险政策发生调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待遇水平将同步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增支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相应产生的减支部分也将全额返还至医保基金。注:“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增支部分”,包括:因上级文件规定定价(筹资)不准确、医保政策变动等导致的大病保险亏损。”
2、原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项目盈亏分成方案“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本市大病保险政策发生调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待遇水平将同步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增支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相应产生的减支部分也将全额返还至医保基金。”更正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本市大病保险政策发生调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待遇水平将同步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增支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相应产生的减支部分也将全额返还至医保基金。注:“因政策调整所产生的增支部分”,包括:包括因上级文件规定定价(筹资)不准确、医保政策变动等导致的大病保险亏损。”
3、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更正为: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2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