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水处理系统乙酸钠(醋酸钠)框架采购协议
招标编号:25-P-F-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水处理系统乙酸钠(醋酸钠)框架采购协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用工程部提出2026年水系统用乙酸钠(醋酸钠)采购计划,要求采购1600吨乙酸钠(醋酸钠)。为提高采购效率,本项目拟采用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1600吨乙酸钠(醋酸钠),本项目定价不定量,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仓储库房或现场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按照框架订单分批到货,首批30吨预计到货时间2026年1月30日前。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的合格供货商,供应商状态正常且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A17021803为准)状态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云梦泽系统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人的产品必须满足 GB30603-2014(无水品)中的相关技术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5 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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