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总医院采购打印机维修服务
| 项目编号 | JZEG-YL-25-G1-F-0025537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2-18 0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2-18 09:05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121501 | 邢台总医院采购打印机维修服务 | 无 | 1 | 项 | 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报税以含税价为准,原则上一次报价,如遇特殊情况,不排除多轮报价。 提交报价时,系统中填报服务费用,附件中上传资料可包含资质、业绩、报价单,服务方案等。 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202号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
3.技术条款:打印机仅限医院采购的2000元以下的普通打印机。 1、按照框架协议进行采购,即以单个项目实际产生的次数进行结算,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金额或期限先到者为合同截止日期。 2、要求相应的服务商能够提供7×12小时上门服务,接到报修后1小时上门,当日无法维修成功,应提供备用设备或配件。 3、未能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超过3次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4、如果需要配件更换,服务商应及时告诉院方情况,院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下来的配件院方有权利回收或委托服务商作为垃圾处理,但需符合环保要求,所换配件及维修内容质保至少3个月。 5、维修项目中已包含人工费,服务期内无限次免除上门人工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装系统,移机等非换件费用),如果单次配件实际价值低于10元(比如螺丝,弹簧、齿轮等,如果有争议,以院方的询价为准),则不再收取含配件的服务费用,只收取拆机清洁维修等(不换配件)维修人工服务。 6、如果维修费用确实超过原打印机价值的50%,维修商可提出申请做报废处理,但必须经过院方询价并鉴定描述无误后方可报废,否则维修商必须将设备修复,否则按照院方所询价格的三倍赔偿院方。。 7、坚持诚信原则,如果服务商恶意扩大维修范围或虚报损坏部件,发现一次,院方就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赔付院方1000元赔偿金。 8、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开具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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