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扩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扩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金审服批〔2025】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金凤区海阅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川市配套补助资金及金凤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海阅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八维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000平方米(约81亩),建设规模为扩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13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34平方米,不涉及地下建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该栋教学综合楼的建设、原场地拆除恢复工程及外网基础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沧波巷以南、规划路以北、望湖巷以东。
2.3计划工期:19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扩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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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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