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印江县2024年南环路至经济开发区城市天然气供气工程已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520625-04-01-93844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新能之光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印江县峨岭街道。 |
| 2.2、建设规模:新建南环路至经济开发区D273.1次高压A级管道,长度8.2km,标志桩400个,警示牌18个,管沟土方开挖、回填10000m3,人行道拆除及恢复3km,条石堡坎1000m3,青苗补偿8000㎡,新建埋地阀2座。 |
| 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617.5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1274.96万元)。 |
| 2.4、计划工期:12个月。 |
| 2.5、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
|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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