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完成4个钻探场地的青苗赔偿、“三通一平”及农事关系协调及后期场地复垦工作等,满足钻探正常施工要求。
1.2实施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1.4最高限价:32万元 (含税,税率9%,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不限于电汇,承兑,保理,融信通等,具体付款以实际工
作量结算,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项目完成后三年内无息分期付款。
1.6质量/服务标准:
(1)设备吊装、安装及撤场拆卸:负责4个钻孔场地内设备吊装、安装及撤场拆卸等工程;
(2)道路施工及维修:负责4个钻孔场地进出场道路铺垫及施工过程道路维修工程。
(3)钻探场地平整:负责4个钻孔钻机平台相关区域铺垫;负责钻孔场地按要求平整,钻孔场地规格:长×宽=35m×75m(具体以实际场地为准)。
(4)施工水源:负责甲方指定4个钻孔施工场地供水,每个钻孔场地连续供水能力不低于50m3/h,水源距每个钻孔距离不超过200m,负责与该4个钻孔场地供水相关的所有手续办理、协调、赔偿等事宜。
(5)泥浆池、蓄水池开挖:负责4个钻孔泥浆池和蓄水池开挖,泥浆池及蓄水池规格需满足:长×宽×深=20m×5m×3m;负责施工期间泥浆外运与当地行政、管理、执法、环保等部门的关系协调,施工结束后泥浆池清理及恢复,场内废弃物处理。
(6)农事关系协调:负责4个钻探场地的占地、农事关系协调(包含噪音污染对钻孔场地周边养殖业和居民生活影响的关系协调,并负责补偿费用);
(7)青苗赔偿、场地复垦:负责4个钻孔场地青苗赔偿、场地复垦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钻探施工及青苗赔偿、钻探场地三通一平工作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人员要求:需具备钻探工程青苗赔偿及三通一平方面相关经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2.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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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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