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完成井下老空水防治工程,泄水定向钻孔施工工作,按照钻孔设计长度及方位、预定层位,保质保量完成钻孔工程量,并通过矿方组织的验收。
1.2实施地点:山东省。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竣工。
1.4最高限价:88万元(含税9%),供应商谈判报价总价及全费用综合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和最高限价单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钻孔最高控制单价:1000 元/米(含税9%)。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项目完成后三年内无息分期付款)。
1.6质量/服务标准:质量合格。本工程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煤矿安全建设规范》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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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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