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SZ2025HW102006 | 项目名称 | 堤顶道路机械设备租赁 |
| 项目所在地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 | 采购人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2.1 项目概况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根据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拟租赁摊铺机2台,单钢轮压路机4台,双钢轮压路机5台,胶轮压路机4台,装载机5台,洒水车2辆,沥青同步封层车2台,挖掘机5台。预估租赁时长为 3个月。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使用地点为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 | ||||||||||||||||||||||||||||||||||||||||||||||||||||||||||||||||||||||||||||||||
| 2.2 采购范围 | 本次拟需租赁:摊铺机2台,单钢轮压路机4台,双钢轮压路机5台,胶轮压路机4台,装载机5台,洒水车2辆,沥青同步封层车2台,挖掘机5台。本次机械设备租赁要求机械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报价人提供设备进出场、运输、装卸、维修保养、操作手、燃油等服务。 |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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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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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包件1: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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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包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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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无 |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 年内( 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 3年内( 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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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包件1: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本项目共两轮报价,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出租方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本次采购项目包件1总需求为:摊铺机2台,单钢轮压路机4台,双钢轮压路机5台,胶轮压路机4台,装载机5台,洒水车2辆,沥青同步封层车2台,挖掘机5台。为保障供应安全和竞争性,采购人保留将该总需求拆分成两个合同包、并分别授予两家供应商的权利。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合同数量为: 摊铺机1台,单钢轮压路机2台,双钢轮压路机2台,胶轮压路机2台,装载机3台,洒水车1辆,沥青同步封层车1台,挖掘机3台,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合同数量为:摊铺机1台,单钢轮压路机2台,双钢轮压路机3台,胶轮压路机2台,装载机2台,洒水车1辆,沥青同步封层车1台,挖掘机2台。两家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严格符合统一的技术规格要求并具备完全的兼容性与可互换性。 出租方在投标时应基于其可能获得的分配数量进行报价,并承诺接受此种分配安排。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报停租赁的,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调整,并以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同时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责任,乙方自愿放弃因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怠工等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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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