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甲方要求,租赁打桩机设备含操作人员(包含钢板桩),按照钢板桩实际完成的吨数计价。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验收费、拆除费、建筑垃圾清理费、造价咨询费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1.2实施地点: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60日历天,供应商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90万元 (含税总价,税率9%,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承兑,保理,融信通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照总包方付款情况,依据经审批的设备租赁情况支付手续支付进度款,分包方需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质量/服务标准:本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总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约定,并同时满足国家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相关标准、规定中有关专业施工作业的质量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等;
2.2资质要求:具备提供打桩机械设备及人员的能力;
2.3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等
2.4业绩要求:提供近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资料的扫描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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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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