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为切实提高公司通勤班车的服务质量、运行效率,更好地满足员工往返需求,申请租赁4台具有省级营运资质的客车(3台50座,1台31座),以满足枣庄、薛城、滕州三地职工的正常通勤需求。
1.2采购范围及要求:租赁4台具有省级营运资质的客车(3台50座,1台31座)。
1.3结算付款方式:按月付款,银行承兑或电汇。
1.4质量标准/要求:公司具有省级营运资质及道路运营许可证,车辆营运手续齐全,所租用车辆符合环保要求排放标准,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交通法规法定。
1.5工期:365天。
1.6最高限价:950000元(含税)。
1.7实施地点:付村煤业。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公司具有省级营运资质及道路运营许可证,车辆营运手续齐全;
2.3人员要求:必须持有A1驾照、上岗证,驾龄在5年以上;
2.4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通勤班车租赁相关项目业绩;
2.5财务要求: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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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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